5月12日,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,原党组成员、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被国家监管委员会调查,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管辖范围内,由山东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日前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了刘宝华。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去年10月17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,刘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刘宝华担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和党组成员不到三年半。
任职期间,管理范围包括电力事业部、核电事业部、市场监管事业部、电力安全监管事业部、派出能源监管机构、中国核电发展中心、大坝安全监管中心、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中心。
刘宝华,1963年8月出生,河北宁津人。1984年至1998年在水利电力部、能源部、电力部等单位工作;2003年至2013年,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司副司长、司长。
在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,整合了原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,重组了新的国家能源局。机构改革后,刘宝华被任命为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督司司长。
2014年5月,刘宝华担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,2017年8月晋升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。
刘宝华简历
刘宝华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河北宁晋人,1984年1月参加工作,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高级经济师。
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,在水利电力部、能源部、电力部等单位工作(其间,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,中央讲师团(江西)党委委员、团委书记;1990年至1995年,在北京师范大学、河北大学在职学习,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)
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,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、助理巡视员
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,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、主任(其间,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,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;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,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
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,机构改革待分配
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,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(正司局长级)
2014年5月起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(其间: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,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;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,在中央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)
2017年8月起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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