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州市人民政府
征 地 启 动 公 告
晋州镇刘家庄村、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及有关农户: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晋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1号地拟征收刘家庄村位于村东北(东至刘家庄村地;西至刘家庄村地;南至刘家庄村地;北至刘家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3.68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2号地拟征收刘家庄村位于村东北(东至: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地;西至:刘家庄村地;南至:刘家庄村地;北至:刘家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1298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2号地拟征收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位于村西南(东至:晋州市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;西至:刘家庄村地;南至:晋州市瑞宝科技有限公司;北至: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地)的土地,面积约1.0794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依照城镇规划,1号地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、交通运输用地,2号地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1年5月19日,由晋州镇人民政府、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,赴刘家庄村、周家庄乡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特此告知。
联系人:王先生 联系电话:84322822
晋州市人民政府
2021年5月12日
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
共0条评论